請問可以在這裏求助嗎?(ZT)

(ZT) 事情大致經過:



2003年1月4日,通過工作關係,我認識了當時在美國的我現在的先生,通過電話聯係有電子郵件的溝通,他對我表達愛意並於當年2月10日來到上海看望我,經過一周的相處,我們初步確立了戀愛關係。



2003年4月13日,他再次飛來上海並要求結婚,並承諾在6—9個月之內就可以幫我辦妥移民簽證使我飛去美國可以一家團聚。然後帶著他準備好的所有相關材料及我的相關證件去到上海涉外婚姻處辦理了結婚手續,並於當月26日在上海某酒店舉辦了簡單的婚禮,出席婚禮的除了他在中國旅行的一對姑父姑母外其他均是我家的親戚朋友。在婚前對方承諾等以後去了美國後他一定會再辦一場象樣的婚禮並置辦相應的物品給我,包括結婚戒指之類。因為性格關係,我並不計較那些形式的東西,所以也就沒放在心上。結婚後的第三天即4月29日,他就返回了美國。剛結婚後的一段時間他依然每天有電話來,隻不過把婚前的一天兩通電話改為了一通。(天地良心,當初會答應嫁給她不是因為可以去美國,而是我相信他是一個值得依靠的男人我才和他結婚的)

2003年10月6日,他攜其父母來上海,美其名曰是看望我這個還未見過麵的兒媳婦,但是後來事實證明,他父母此次大陸之行是為了旅行並探望多年未見的親戚,說看望我也隻是順其之便而己。他母親也曾有意無意地在人前人後多次表示對大陸女孩子的輕視之意。言稱他兒子每次來大陸都要花去五千美金,三次來大陸就是一萬五千美金,並竟然恥高氣揚地聲稱一萬美金是大陸人一輩子都賺不到的,簡直可笑致極,雖然說當時我心中極為氣憤,但是考慮再三,我最後還是忍下了。此次他們在上海逗留的時間為22天。在他逗留上海期間我曾問及簽證的事情,他說因為是移民簽證,並且居住地為德州,不象加州或是紐約移民的人多,何況經曆過911等事件,所以移民簽證辦起來會比較慢。他回美國後我曾多次要求他致電移民局查閱簽訂辦理情況,他均以查不到檔案為由搪塞,我便要求以其他簽證的方式辦理,比如探親簽證或是別的什麽,他說不能辦理別的簽證的,我問為什麽。他說如果一旦辦的簽訂被拒簽的話以後再辦理就很麻煩了,而且說按照我這個年齡在上海女孩子是很容易被拒簽的。我說美國不是號稱最講究人權的嘛,移民局有什麽理由不讓夫妻團聚?我們是合法夫妻,結婚這麽久了沒有理由會拒簽探親簽證的,但是他總是找各種理由拖延並未去辦理。



這次上海返回後,我們電話慢慢少了,加之兩地的電話費差異,所以習慣都是以我先生打電話過來為主。後來電話越來越少,我便有時候也主動打電話過去,但是每次打電話去他不是在工作就是在睡覺,說話的機會也越來越少。直到2004年11月2日,在我的一再要求下,他最後一次飛抵上海並在上海逗留一周。其間還有三天時間是在他暫居上海的姐姐家住的。2005年9月,因為接受不了周圍環境造成的心理壓力,我在征得我先生的同意後,從原來的居住地搬到租住的房屋暫住:從90年開始,因為建造南浦大橋的關係,我們拆遷到浦東,一同搬過來的鄰居也都是原來舊址上搬來的相處了幾十年的老鄰居,上下兩三代人都互相認識的,且相對來說文化層次及接受能力都不是很高。“我嫁了個美國華橋”的事情在小區裏可謂是人盡皆知,但是兩年多了依然未去美國,於是人們看我的眼光開始怪異,還常有人背後指指點點。而且從老家農村傳來的各種流言也讓我無法在原來的小區居住,農村的親戚常以關心的口吻打聽“你老公在美國到底有幾個老婆呀,你太善良到時候可不要吃虧了呀”“美國女人都很厲害的,到時候過不下去就回來!”麵對那些善良又窺視的眼睛,我無從解釋起,越解釋隻會越讓人心裏生疑。迫於種種壓力,我在得到同意的情況下搬離原來的小區,在搬家的時候我曾征求對方意見是不是該告訴公公婆婆我搬家的事情,他說不用的,沒必要讓老人家知道。



2005年10月,我公公婆婆打來電話責問我為什麽搬家,搬家了又為什麽不告訴他們。我回答說我先生知道的,是他不讓我告訴你們的。該月月底我先生打來電話要求離婚,並且告訴我說他己經自己決定並終止了我的簽證申請。我以為開玩笑或是因為別的事情而說的氣話。並不真正往心裏去,但是卻也隱隱有不祥的預感。此後一段時間彼此都未聯係。到2005年12月,我再次電話給他,問他想離婚的想法是真的還是假的,他說是真的,我說:我從來沒想過離婚的事情,我不願意離婚。當初是你要求結婚的,現在要求離婚的也是你,憑什麽都是你要求這個要求那個,而我隻能被動接受??結果他說那要不然你提出來離婚我接受好了!簡直是豈有此理啊,當時我很生氣,堅決說不離婚,無論如何我也不離婚。沒想到竟然招至對方的惡語相向,其語言之粗魯實難用語言形容,我當時很懵,竟然就舉著話筒一動不動。等他罵夠了丟下一句:你先冷靜冷靜吧,我決定好的事情沒有人能挽回的,我會找律師給你寄文件過去的,你等著簽字就好了!然後就丟下了電話。
經過幾個月的冷靜考慮,我想通了,也想明白了,這從頭到尾分明就是一場充滿欺騙的婚姻,完全沒有留戀的必要,決定放棄婚姻,於今年3月份至電對方說同意解除婚姻關係。



2006年5月29日(周一),接到其暫居上海的姐姐的電話,說他弟弟己經將文件寄到她處,並約30日(周二)下午2點鍾於某地點見麵轉交文件,我答知道了,我拿到先看一下。稍後接到他從美國打來的電話:我姐姐說你要看文件??我說是啊,我總得看清楚是什麽內容再決定要不要簽字吧,我也該維護我的正當權益的。對方說:你要看文件,你要維護權益,你有這些想法你為什麽不早說?我答:這個需要說嗎?你寄來的文件全英文的,我難道不應該仔細看清楚才決定嗎?對方說:那隨便你,你慢慢想吧。。。。。。 周二下午我準時赴約到約定地點索取文件,但是其姐並未出現,電話打過去其姐說:我今天沒有出去,我弟弟跟我說今天的約定取消了。我有些生氣:你弟弟並未跟我說今天的約定取消了,是你約我出來取文件的,你要取消你也該告訴我一聲!!其姐說:那我也不清楚啊,我弟弟跟我說如果你要看文件的話就先不用給你了,他隻是讓我拿過來給你簽字就好了!我大怒:你們太過份!簡直是豈有此理!!我會維護我的權益的!!你們不要以為大陸人都是傻子好欺負那你們就錯了!!憤然掛斷電話,後很長時間均未互相聯係。

(備注:我先生一家是移民美國的台灣人,其父母是早期移民台灣的浙江人,故而對所謂的“大陸人”有諸多鄙夷不屑之意)







1 結婚多年,因為一直分處兩地,我對對方的諸多了解僅局限於對方的口述而無法證實,包括其財產,個人收入等等,作為合法的妻子,我應當有權利知道自己丈夫的這些情況,但是現在因為具體情況而使我無法取證,

2 2004年夏天的時候,我收到一封來自美國的信涵,經證實,確實是美國移民局發出的正式接受我的簽證申請的通知。但是所有簽證申請的整個過程我一無所知,通通都是我先生一手操辦,後又在未經我本人同意且在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私自終止簽證申請。

請問,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該如何處理呢?求助各位達人,小女子在這兒先謝謝了



所有跟帖: 

法壇不回答ZT的事務 -5501- 給 550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8:20:09

老貓身為版主之一,是否應該回應實在不勞您費心來決定,謝謝 !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8:33:40

謝謝老貓!其實我轉帖的目的也是想知道 -好好愛自己- 給 好好愛自己 發送悄悄話 (66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9:04:48

老貓版主,前兩天有位仁兄寫了關於雇傭小孩的問題及他查到的答案 -SHERRY456- 給 SHERRY456 發送悄悄話 (149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0:15:26

看來老貓最近比較空嘛,一個好大的坑也要進去跳一跳? -5501- 給 550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3:30:32

天地良心,當初會答應嫁給她不是因為可以去美國,而是我相信他是一個 -xxhhwxc- 給 xxhhwxc 發送悄悄話 (72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8:20:20

作者其實已經講了,嫁美國華僑以後去美國是很正常的 -文曲星- 給 文曲星 發送悄悄話 (124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1:44:56

沒搞懂,女的不說她,男的為什麽這樣做,玩嗎?對他沒好處啊 -jojo1971- 給 jojo197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9:10:59

所以,結論是:坑, 而且還不是個好坑 :) -jojo1971- 給 jojo197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9:11:53

嗬嗬,有點兒像奇壇怪論了。 -不慌不忙- 給 不慌不忙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9:16:21

有不為人知的內情 -CARN- 給 CARN 發送悄悄話 (27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1:42:02

首先,一麵之詞。隻是陳述對方的虛偽和變化, 而對自己的文。 -文曲星- 給 文曲星 發送悄悄話 (42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1:47:03

回複:請問可以在這裏求助嗎?(ZT) -N.- 給 N. 發送悄悄話 (739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09:18:17

1。本來就不該結婚; 2。早該離。 -minisis- 給 minisis 發送悄悄話 minisis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0:37:13

按國內的婚姻法,分居2年就可以單方麵申請離婚。 -SHERRY456- 給 SHERRY456 發送悄悄話 (240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0:45:01

it is impossible to get anything out -princessgr- 給 princessgr 發送悄悄話 (347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3:11:25

同情這個女的,但我搞不明白的是,這男的為啥結婚呀? -bhuhu- 給 bhuhu 發送悄悄話 (85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7:16:27

我猜是男的媽逼著兒子非不能要這個兒媳 -Don'tGo- 給 Don'tGo 發送悄悄話 (56 bytes) () 12/07/2006 postreply 18:1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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