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一直是工作簽證,可是工作忙又不開心,最終下定決心去念書,於是今年8月份辭了工作。因為怕家裏擔心,一直沒給家裏說。10月份的我媽在電話裏上來就說媽求你一件事,無論如何都要幫忙。 原來是那個鄰居的親戚工資低,不夠擔保的要求,要用我的工資單。我當時一口拒絕了,說我已經失業好幾個月了。過了幾天我媽又說鄰居說可以用銀行的錢做擔保,可是那個親戚在銀行的錢差兩萬,想求我幫忙。我當時以為要借錢,就說我的一點錢存的是定期,提前取是要罰款的。 誰想到他們又打聽到可以用我的定期存款做擔保。我之前從未想到我夠資格給人家做擔保。現在到這種地步,我真的很為難,開始考慮可能的風險。因為有我媽口口聲聲求我,我總要有合理的理由才可以拒絕。
大家說的都對,隻是我現在真的是騎虎難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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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沒什麽騎虎難下的。讓你媽別參合, 讓你的親戚來找你。 -文曲星- ♀ (20 bytes) () 12/05/2006 postreply 19:33:45
• 叫那鄰居給他親戚寄2萬存來用做擔保好了 -don'tgo- ♀ (106 bytes) () 12/06/2006 postreply 11:2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