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看這些人是非不分到了什麽地步

"She wanted to come to the US and there is nothing wrong with that. I wanted too."

來美國自己來就是了,以來美國為目的的婚姻就是功利婚姻,是沒有感情的婚姻,這種婚姻裏不論發生什麽都是活該, 絲毫不值得同情。Wanted marriage to work不代表這個婚姻裏有任何感情,不過是她需要她老公罷了。這麽淺顯的道理,你不懂?你還在這裏談權利,權利的先決條件就是要deserve the rights, 為了來美國就毫不猶豫的賣身進入功利婚姻的人不配有任何權利, 因為他們本來就不在乎自己做人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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