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老貓會建議您諮詢律師ASAP. 您的案件到網路來求救是不切實際的做法。
老貓有一些想法,是否是對的,老貓不敢說,所以希望其他網有能提供您的看法,最重要的是請樓主將來能夠將處理的過程與結果讓老貓知道,這樣老貓可以知道如何改善自己處理類似案件的看法。
第貳,您的案件,老實說您無需理會對方的要脅,基本上她取得簽證來到美國工作用的是不合法的方式是不爭的事實,所以如果她真的有膽子提出法律訴訟,您讓她去做,基本上她的犯罪行為足夠讓移民局取消她的綠卡,嚴格來說這個所謂的"合約"並不合法,事實上她到現在才提出法律訴訟充分證明她"默許"這個合約的成立 (為了取得綠卡),所以您們的律師基本上可以引用建立合約的一個基本精神,就是雙方的合約必須建立在合法的基礎上,這個合約顯然是建立在一個利益交換用低廉的工資以騙取在美國永久居留權的問題上所以這個合約在法律上應該沒有效力
所以既然合約本身不合法,所謂Breach employment contract 的問題自然應該不成立。
第三部份,有關基本工資的問題,您的做法是有問題,基本上您是需要償還這一部份積欠的工資。
然而由於她的工作,依照您的說法 "第一年因為她英文不好,隻讓她做半工",所以您應該隻需要負擔每週二十個小時的基本工資,也就是大約 $135 一週,所以您付出 $1000 一個月,應該沒有低於最低工資的要求,至於她她因為為了要保持身份, 要交$3000(Salary for applying H1b) 的稅,基本上如果她在申報所得稅時在稅表上作假,基本上您與她都需要麵對國稅局的查稅,依您的情況看應該是不嚴重的欠稅案件,如果要交罰金,你們就照規定交罰金,通時因為她涉及協助您們做假帳,基本上這是違反了一般會計師的專業道德規範,所以如果將來如果她想取得會計師的資格,因為有這項紀錄,基本上不會很容易。
第四 有關她 "告公司和老板欺騙大眾。因為,她是做財務的,公司一直以來很信任她,但她找公司的財務漏洞來威脅公司",如果是criminal的調查,他向檢察官提出這些資料,這是合法的,在民事案件中,她的行為反而是Breach employment contract 洩露公司機密於大眾 (如果您們與她的合約中有保密條款),您的公司反而因此對她提出訴訟
第五,有關移民的部份,您們應該與律師商議,是否直接向移民局坦承這個錯誤,如果您們的律師能夠與移民局達成協議幫助移民局處理這個案件,事實上您的這位朋友,基本上不太可能可以繼續在美國居留,所以斧底抽薪的處理方式是如果您們坦承自己的錯誤 (重點是因為您們想幫助一位朋友而不是因此謀利),對方就不可能咬定不放,同時因為對方的這個民事訴訟,基本上可以正明她的目的是錢,所以基本上她協助您們欺騙移民局的目的是錢,這點對這個案件的後續發展應該有一定的影響。
總之,老貓認為您們處理這個案件的方式應該是讓對方了解,本著所謂合則兩立,分則兩害的基本原則,看看對方是否會停止與您們作對。
回複:[求助]不幸被'蛇'咬了- 請教灣區比較好的勞工和移民律師
所有跟帖:
• 這是民事訴訟 -js9999- ♀ (120 bytes) () 11/21/2006 postreply 09:14:16
• 樓主家公司的業務以移民為主, 出於好心搞假證明 -笨企鵝- ♀ (67 bytes) () 11/21/2006 postreply 10:03:52
• 樓主,不好意思,我最近理解力差了,總是沒讀懂別人的帖子。 -笨企鵝- ♀ (48 bytes) () 11/21/2006 postreply 11:2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