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貓前文中所提到的昆西亞當斯的案例內容有錯
他的父親 約翰·‧亞當斯有一句家訓:讓良心為自己鼓掌
亞當斯這一句名言,刻畫了對高尚道德的追求:“在人生的舞臺上,隻要自己的良心鼓掌了,哪怕整個世界喝倒彩都無所謂。”高尚的品格造就偉大的人物,在其子美國第六任總統昆西亞當斯的身上得到了體現
詳細的資料如下 (轉自http://210.60.194.100/life2000/lesson/3/36/364/364_910704_1.htm)
作者:彭建衡
1839年,53年名非洲黑人被關在西班牙奴隸船「亞美斯塔號」的狹小貨艙內,繞過寬廣的大西洋,逐漸從古巴外海向內陸駛近。這晚海上刮起狂風暴雨,被西班牙船員稱作「辛格」的黑人,用一根釘子掙脫掉沈重的手銬和身上的枷鎖釋放了船上所有的同伴,並取得武器反擊殺戮船上的船員,搶下這艘奴隸船!為了返回故鄉非洲,"辛格"留下兩名駕船的船員,喝令他們將船駛回來時路。
「亞美斯塔號」在美國東岸漂兩個月後,終於在康乃狄克州岸邊被美國軍艦攔下,結束這一場被白人雇主(西班牙、美國和古巴)視為「黑奴叛變」的海上喋血事件。而這53名非洲人並因謀殺船員罪名,開始接受一連串的審判。若不是因為西班牙皇室嚴厲的重視這件案子,以及兩名美國本土的「解放黑奴運動者」堅持公開審理,這個案件可能很快的就會被處置完,該處決的處決、該歸還給物主的就讓物主領回。因為基本上,這些所謂叛變的黑人,在各路人馬爭奪的眼裡,隻是『一堆貨物』(一堆有價的私人財產)罷了!
這種『被認為是白人的產物』的觀點,一開始在為席德裘森和路易斯泰潘這兩名「解放黑奴運動者」作為法庭辯護的年輕產物律師羅傑包德溫眼裡,也是如此的認為。羅傑包德溫口齒伶俐、不按牌理出牌的為這些黑人辯護。也竭力地想證明這些黑人不是合法的黑奴,而是被人從非洲非法挾持的受害者。這件事(指這些黑人)對他來說無關人權,而純粹隻是產物歸屬的問題。但是年輕的產物律師羅傑包德溫在和"辛格"幾番接觸之後,慢慢的改變了自己的想法。他逐漸變得更有人性,並了解這件案子的重要。他也不再把這案子當作財產之爭,而是為了爭取自由之戰。
儘管包德溫成功的證明了這些「亞美斯塔號」上的黑人,其實是西班牙人非法挾持來的受害者而非奴隸,初步打嬴了這場官司,在地方和高等法院都獲判無罪。然而當時支持奴隸製度的美國總統馬丁範伯倫,卻因為不願意得罪南方的保守派勢力,避免引發美國的內戰,於是採取強製的方式,將此案送到最高法院進行上訴,企圖幹擾此案的判決。
自己曾經是黑奴,在接受教育後,決定一生致力於廢除奴隸製度工作的裘森,雖曾經試著想要藉助美國開國元老約翰亞當斯的兒子~約翰昆西亞當斯的智慧和力量,出麵進行辯護。但卻遭到約翰昆西亞當斯的捥拒。之後,本以為嬴得了勝訴,該是收拾行囊返家的裘森,在聽到還要上最高法院審理的消息之後,決定夥同羅傑包德溫一塊再度拜訪並力邀約翰昆西亞當斯(前任美國總統)挑戰範伯倫(現任美國總統)的作法,以捍衛美國司法製度的獨立性,為人類生而平等、自由的真理抗爭到底!最後,議事鎚敲下,"辛格"和他的族人獲得平反、嬴得自由。
內容啟示
現在看來,這件已有160年前的歷史事件?對後人來說,似乎真的隻剩下"故事"罷了!可是我卻不斷的思索著其中的隱喻~我覺得,人類存有的"奴隸他人"的性格並未在廢除奴隸製度後消失!隻是隨著工業革命、資訊躍進的社會化進步,轉換成另一種形式的做法,仍舊深植在人性之中。
當"權力"和"金錢"滲入了判斷事物對錯的時侯,私有之心便會淹沒麵對生命本質權益的正當性。"自由"並未獲得真正的尊重,NEVER!因為我們從來不曾真正感受過"生命自由的可貴",所以我們也就不知道如何去珍惜、尊重這個屬於物種天賦的權力!就像是二次世界大戰的時候,希特勒認為自己的民族較優越,因而隨意屠殺猶太人,和其他別的民族,就是一種很好的例子。所以我想做人最重要的一件事:應該就是要尊重別人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