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2003年產)被人撞剛修好不久,最近又遭別人輕微蹭刮。我在馬裏蘭州。事發時車在停車場停車位且已熄火。我人仍在車裏。肇事車快速倒車蹭到我的車尾部。肇事司機沒聽見(或裝沒聽見?)我的阻攔,揚長而去。但我記下了其車牌並報我的保險公司。我的保險公司雖然找到了肇事車但對方否認碰到我的車。現除了車上的輕微刮痕和其車牌外我無其它證據或證人。這種情況保險公司將會如何操做(保險公司在電話裏說了怎麽辦但我沒太聽明白)? 因隻是輕微蹭刮,我又有$500 deductable,擔心保險公司不盡心盡力。我應該怎麽辦?不知各位網友有何見解和看法。 謝謝先!
車遭別人蹭刮, 但肇事司機事後否認碰到我的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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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為色墨不立即叫警察呢?現在沒辦法了。也不值打官司。 -我來我來了- ♀ (0 bytes) () 11/16/2006 postreply 10:26: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