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問一個關於H4開公司的事情

如果我的公司開使運營了。按照加洲法律我不能非法打工,那麽我該怎麽從自己的公司獲得合法收入呢?

因為是小公司,又才開始做,所以我沒有打算雇人。那麽賺來的錢怎麽合法成為我自己的收入呢?難道H4開公司賺的錢也不能屬於自己?如果是這樣的話,有什麽辦法能把收入轉到我自己手裏?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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