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家庭暴力辦理的是另外一種手續I-360,如果臨時綠卡還

沒有拿到,就必須用它來申請,這種申請要分兩步走,I-360批準需要一年左右,之後才能重新提交綠卡申請I-485,如果前配偶是綠卡,還要等排期到了才能提交。
如果已經拿到臨時綠卡的,用I-751申請解除條件時,已經離婚的和沒有離婚共同申請的手續是一樣的,但是往往需要麵談,1.5-2年應該會有結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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