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你的理解和支持。首先,我所陳述的不但完全是事實,且關鍵的證據均在。如果諸位認真閱讀過我的博客[珍惜人生,互助互愛] http://blog.wenxuecity.com/myblog.php?blogID=14670 或其它網站我發的帖子,便不難發現我用的全是真名;如果我的指責是編造的,你相信警方、檢察機關、政府部門就這樣輕易讓我抹黑?而其中的律師們我都是指名道姓的,他們會就這樣放過我?
希望你有機會瀏覽我即將貼出的【正視人生,解開心結,攜手共勉】,屆時諸位或許能了解為什麽我堅持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