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離婚後前妻不搬走

老貓不太了解您所謂的 joint tennant 是什麼意思,或許您是指的是 "joint tenancy "
所謂 joint tenancy 是指雙方 share ownership of real estate or other property,所以對方是這個房地產的owner所以是有權住在這裡,但是就像老貓前兩天在另外一個帖子中所提到的 (有關共同擁有一部車的案件),共同擁有並不代表一方可以abuse另外一方,事實上在您的離婚協定中如果您已經同意幫助對方支付所有正常使用這棟房屋的日常開支(包括稅捐與水電費),基本上如果您沒有特別說明對方是否需要攤還對方應該均攤的部份,您可能無法因此來做為收取房租的原因。
當然如果對方願意支付一部份的開支,這是很好的情況,但是因為對方仍然是部份產業的owner,您可能無法因此將這個關係轉移成房東與房客的關係 (除非對方願意這麼做,但是老貓很懷疑對方為什麼會願意這樣做)

基本上您能做的是
(a) 設定 "楚河與漢界",也就是說對方隻能使用屬於她那一部份房屋的實際部份,她不能也無權進入您的"國界"之內,(也就是說您要是召待您的朋友在您的property過夜,她也無從反對 :) 因為她無權進入您的房間.....
然而所有的日常開支基於您們離婚的協議,您隻能照付,同時如果她"不太滿意"您與朋友過夜的安排,決定每天洗一個兩個小時的澡,老實說要花多少水費您也隻有認了,同時您最好有兩套衛浴設備,否則您隻有慢慢的等了... :-)

(B)您最好不論是跪求您的親友或是搶街角的銀行 (如果您決定這麼做最好多搶一些以支付您的律師費 :)
弄些錢,將對方手中的一半產權買回來,隻有這樣您才能有寧靜的日子可過。

最後老貓發現一個很有趣的文章是講加州Joint tenancy property is not community property 的文章,您可以參考一下,重點是如果一方死了另外一方繼承產權的情況,或許會給予您一些想法
http://www.pro1040.com/property_joint_tenant.htm

所有跟帖: 

老貓為啥不結婚呢? -to-soyo- 給 to-soyo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0/2006 postreply 12:48:23

這個就請您自行"古狗"查尋了,老貓恐怕礙難回答了 :) -單身老貓- 給 單身老貓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0/2006 postreply 12:51:51

老貓不想有自己的孩子嗎?“古狗”不給答案。:( -to-soyo- 給 to-soyo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11/10/2006 postreply 12:55:08

看樣子"單身老貓"的ID真是魅力無窮, 不緊緊是對那些女ID -錯了吧:)- 給 錯了吧:) 發送悄悄話 (28 bytes) () 11/10/2006 postreply 13: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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