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上騎自行車去實驗室做實驗, 路上給警察攔下, 說我的手電沒打開,當時我手電是開的,隻是電量不足,所以暗下去了, 我也沒注意到。我跟他解釋,但是他仍然給我罰單,另外一條,他在citation上寫我的自行車沒有加州 bicycle license,不能在校園騎, 但是這自行車是我老婆的,她不是我們學校的學生,所以沒有辦license。我看到罰單上要求上法庭,我覺得很冤枉,我想到法庭去辯一下,但我當時沒有WITNESS,我該怎麽辯?
如果我不去辯,直接認罰,要罰多少錢呢?這會不會進我DMV記錄,影響我的汽車保險和將來綠卡申請?我是第一次碰到這種事。請大家給我出出主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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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黴,剛剛拿到一個bicycle citation, NEED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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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慢慢等吧,法院會給你寄傳票或罰款單的。 -淩空長老- ♂ (512 bytes) () 11/03/2006 postreply 15: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