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 幾年後離婚. 離婚後LG申請了福利救助之類, 現在政府向他老婆追回申領款.理由申請配偶移民時有一項是要擔保申請人來加後十年的生活, 即使離了婚也要向擔保人追回.
其中也提到一澳門人(女兒)申請媽媽來加, 媽媽也申請了福利救助, 現在也向女兒追回.她媽媽現靠撿礦泉水瓶儲錢幫女兒還債.
美國的不知道.去年看過新聞,一加拿大人的LG以配偶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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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國如果為別人做移民擔保也同樣有十年責任,但她並沒有 -xiaobaitu- ♀ (106 bytes) () 10/29/2006 postreply 22:11: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