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大俠給指點法律意見。
我的閨中密友在交友網結識一未婚男,接觸了解月餘,男方搬入女方住處,確定建立關係,籌備結婚。由於男方無房無車,老家農村,經濟條件不如女方,所以居住期間的房租開銷仍是女方支付,雙方籌備回國旅行結婚度蜜月。二個月後一同回國,先去男方家拜見家長,無奈,感覺就像鄰居串門,既無農村的婚禮習俗也無城市的講究,才弄清,原來他結婚又離了,所以沒人張羅再辦。但我的女友是純清的,是初婚,在男友的表白發誓中,原諒了他的欺騙。後到我的女友家,因為男友一直說他媽媽有病,(他們家人不會說普通話,都說方言,我女友一句都聽不懂),期間在我女友家也一直和他們家通電話,說他媽媽的病一定要馬上手術,非用至少10 多萬(農村無醫保,全自費),他給我女友看了他賬戶的存款(國外的帳戶,在網上銀行能看到),我女友也知道他有份穩定的工作和收入,就讓他寫了借條幫他在國內籌了人民幣現金給他,他托他的朋友代給他家人(他們也是說方言)。他承諾從國內回來就還給我女友(外幣)。
回來後,女友幾次要求還錢後寄回國內,發生不愉快和爭吵,男友試圖托延不還,女友說有他的借條,可以告他,不得已,分三次還完,並在第三次的時候,同時索要借條,女友把借條給了他(錢是同過帳戶間的轉帳還的)。之後感情破裂,男友自己搬出(雖然我的女友自始自終對他非常好,也比較顧及臉麵,不願輕易分手),後多次打電話要求女友見麵,被拒絕,就開始辱罵,威脅,女友再不敢聽他電話。
二個月後女友收到發院起訴書,原來男友以他的BANK STATEMENT起訴女友借他的錢不還,並說他們之間是口頭協議,他無息把錢放入女友帳戶,他需要的時候,女友就要給他。
想替女友請教大俠,他的銀行單可以作為他借給我女友錢的證據嗎?因為我女友在國內是給他的現金,是不是對女友不利嗎?請幫忙指教
借債的告債主,法律大俠賜教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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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ed help please
-dong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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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06 postreply
03: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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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 she can't provide evidence
-xxhhwx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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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06 postreply
07:1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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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的一點建議(Not Legal Opinion)
-sj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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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06 postreply
13: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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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s for your support
-dong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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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06 postreply
23:5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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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帳單,不能說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隻能說明資金往來。
-小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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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06 postreply
16: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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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銀行帳單,不能說明雙方存在借貸關係,隻能說明資金往來。
-dong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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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9/2006 postreply
23:4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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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辨,你隻需把事實講清楚。你們幾月幾號回國的,他幾月幾號
-小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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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06 postreply
09: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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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老貓大哥,請幫幫我的小妹
-dongzh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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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06 postreply
00: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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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借債的告債主,法律大俠賜教
-mikej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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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06 postreply
06:4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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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已經請了律師的話
-I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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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06 postreply
16:3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