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太傷心!

首先,對你現在的處境和心情深感同情,但我的看法是:

1. 既然網上你已查到你所請的律師有很好的業績口碑,請你相信他的能力與他對你的案子的盡力程度。 律師同時在處理很多案件,通常他們是隻把時間用在最恰當的時刻。 你很著急,可以理解,但著急沒用,因為你的上庭日沒到。你需要對你的律師有信心有耐心,他的好口碑不是無緣而來的
2. 從你的上下文看,Children's Aid是向court申請一個對你有 Child Abuse (你文中提到當晚你兒子後背有被你留下抽打的指印, 那名不願意露名的白人鄰居是Children's Aid的工作人員,她很可能以此做為你虐待孩子的證據) 或孩子有會被虐待的危險的 finding. 請注意,這個finding如果被證實,不論你的黑人鄰居其實是出於任何目的(要你搬家)都和此案無關了,你都會被定罪虐待孩子,這樣的話,很遺憾你很有可能不得不要和兒子分開至少6個月,當然期間你會有探視權。
3。恕我直言,中美文化的衝突很大地體現在你自己對問題的認識中,以及樓上為你改文章的好心人的措辭中,老實講你自己寫的文章及被改過的版本中有很多其實是對你非常非常不利的東西。例如你說孩子有時很noisy,這點可以被別人理解為你對孩子經常“虐待"(當然我們中國人多半不會這樣認為),孩子對你的反抗。
4。你想說的security survillance有可能有拍下孩子到底是被一個人還是兩個人抱走的,這點不能證明你沒打孩子,相反隻能證明那兩個人同時都認為,在當時情況下,為了孩子的安全,他必須被從你的家裏抱走 (這邏輯我們老中聽起來可能會感到很可笑,但是這不是在中國,老美有時真得就這麽左,你沒轍!)
5。老黑鄰居肯定不是什麽好鳥兒, 但你現在不要跟她計較太多,更不用相信他會幫你任何忙,事情到今天,她還假惺惺地出來說這種找抽的話。 在我看,不能說是她一手幹的,起碼說明她是一直在等待你摔跟頭,然後挺身而出收拾你並看你下場。本人是最恨這種人的了!
6。真得希望你冷靜下來,著急生氣不起作用,好好想一想,一定多聽律師的指導,盡量不要同Children's Aid搞得太將,不然事情可能會更麻煩,也想想自己做的不對的地方,把這次經曆當一次經驗教訓,做好兒子要6個月才能回家的心理準備,也沒必要把它看成世界末日了,真的要是這樣的結果,就當成是兒子去上半年的寄宿學校了,爭取盡量多的探視時間,等孩子回來了,換種方式好好給他更多的愛。

祝你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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