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和老公都是留學生。老公2004年碩士畢業後升入本係博士,現在是博士第三年,讀文科。他本來計劃今年12月份大考,最遲到明年春季。因為他們係裏規定學生要在三年內大考。實際上規定很鬆,前兩年有些學生第四年才大考,隨便找個借口就行。但老公年紀不小了,希望早點畢業,我們計劃明年要孩子。
但是今年九月,係裏負責研究生工作的K教授突然在網站上推出新措施,要求博士生先通過外語三級考試,才能大考。當時有個已經考試完,正準備口試的女生,被K教授通知不能口試,必須先考外語。這時學生們才知道係裏的新規定。
該女生的導師和K教授交涉後,作為特例允許她先口試,然後再考外語。
係裏同類方向的學生一般都是先大考,然後再考外語。現在規定突然改了,老公不被允許大考。他去找係主任,結果係主任也不清楚這件事,隻是說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讓他再找K教授商量。
老公的導師出麵找K教授,到現在也沒有結果。K教授態度非常強硬,意思是寧願我老公推遲大考,也不能違背規定。
問題是,這個規定是九月份才出現在係裏網站上,對新生老生不加區分,老公的外語才修到一級,要通過三級,最快也得要一年或一年半,到時如果係裏有人又拿“三年內必須大考”來為難他,豈不是死路一條?
老公的學校不錯。他自己成績也不錯,碩士論文答辯拿了A+,當時答辯委員主席就是K教授。他連續得到四年獎學金,今年初評也已經通過。他該怎麽辦?有同學建議他跟係裏打官司,理由是新規定應該執行,但總得有個時間限製,比如一年紀新生什麽的。而且係主任都不清楚新規定的運作,可是老公不願撕破臉,畢竟還要在學校再呆幾年。
我們該怎麽辦?大家能給點建議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