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幫助。特別是謝謝楚漢,幫我寫的漂亮文章。今天在門前碰到樓下的那黑人鄰居,我不想理她,她遲疑了一下,叫住我,問我:“HOW ARE YOU DOING ?” 我說你應該知道都發生了什麽。她說她一直在為我WORRY,想到我家來問候我,很高興碰到我。我說你知道我兒子是我的生命,為什麽打電話叫警察把我兒子帶走?她說她沒有打任何電話,所有電話都是她的隔壁打的。而且反複說我兒子隻是臨時住到別人家,不是永久性的。我說一天對我都是很大痛苦。我說CHILDREN‘S AID送交法院的報告說所有電話都是你打的,說的是你一個人來我家把小孩抱走,然後你一個人打的電話。她說她的隔壁是CHILDREN‘S AID的社工,不願意自己的名字在報告上,所以說
是她打的。後來她又說我小孩送進CHILDREN‘S AID三天以後她給CHILDREN‘S AID打了一次電話,是想幫助我,覺得我得不到政府屋不公平。她說她知道我兒子是我的生命,也看到我經常帶兒子在外麵玩。她說她也不知道那天她的隔壁要那樣做,她主動說她知道那天如果她隔壁敲我門時如果她不在旁邊,我不會開門並讓她們進去。
我說我把你看作朋友,半夜給你們開門,我小孩把你看作朋友讓你抱走他,你怎麽能反而這樣做呢?她說都是她的隔壁做的。她說她的隔壁問我是否可以讓小孩到她家去,我同意了,我說,當時你隔壁說的是讓小孩下去,我們兩個都平靜一下,她說她也聽到了,也信以為真了。她說她知道我一個人帶小孩很辛苦,她也經曆過類似的辛苦,後來孩子還讓他爸爸帶到外地去了,說到此她還流下了眼淚。她說她願意幫助我,多次想來我家看我。她對CHILDREN‘S AID的運作非常清楚,說讓我與CHILDREN‘S AID合作,找一個CONSELOR,上所有他們的課,就可以讓小孩回來,就與那天在法院我小孩的社工告訴我的一樣,但那樣所需的時間是半年,寫在他們送交法院並讓我簽字是否同意的表格上。我是不能忍受半年的。她又讓我找政府屋,說你為什麽
一個月多付至少五百元的房租呢?我告訴她我現在隻全力以赴爭取我小孩回來。她不是一個完全誠實的人。但如可證明CHILDREN‘S AID上交法院的報告有極不真實的情況,是不是可讓我小孩早點回來?她說了許多次如果我需要她幫忙就告訴她,她很願意幫助我。能否讓她做什麽讓我小孩回來呢?懇請大家幫我出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