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以前租住的apartment 通過一家信用公司發給我一封信, 說我把地毯給弄壞了。要$310。我在之加哥。
2) 我搬走時地毯是好的,局部有點藏。
3)廚房的燈泡因年久掉下來了。我請管理員來看了,他說不用我換。也沒提地毯要換。
4)我5月31日搬走,10月11日他們發信給我。我沒有照片留下。搬家是我的同事伴我,他們可以證明地毯是好的。
6)我在看相關的文件,英文的看起來不是很明白, 心急報上來問一下。
有人遇到過這種事嗎?怎樣解決呀?
前房東說我弄壞地毯。我怎樣應付?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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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沒有材料能證明(照片或者管理員的簽字)你搬家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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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6 postreply
08: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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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是訛詐嗎?我沒做錯什麽呀。
-sliang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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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6 postreply
09:2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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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怕,讓他們打官司,跟你要錢
-小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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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6 postreply
12:1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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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不用怕,讓他們打官司,跟你要錢
-sliang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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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6 postreply
18: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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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們住的公寓因某種原因,要罰我們款,寫了罰款通知
-小胖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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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9/2006 postreply
20:4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