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實際一分錢不掙,說的工作也是老公的公司。我名下兩座房,3部車,其中一座完全在我名下。欠債少一點對老公的信用有幫助,有時候信用不好不是因為別的,是因為欠債太多。我就欠債太多,所以信用不好,新房子一買,連電力公司都拒絕給我開戶。不過我不在乎,錢全部是老公付。錢和債務都是夫妻共同“財產”。
房子在你名下,已婚的話,老公必須簽字放棄才可以,所以萬不得已,你可以馬上賣掉它,錢你自己想辦法轉移。但是取錢出來就不好了,房子的價值沒了。除非老公和你已經安排好了怎麽運用,而一切都在你掌控範圍內。
我們家和公司都我管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