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在加拿大離婚

今天一大早接到大哥從國內來的電話, 說嫂子昨天晚上從加拿大突然打電話回家,要求離婚。一下子懵了。兄嫂一向是我們家的模範夫妻,結婚15年了,兩個孩子,大哥在國內做珠寶生意做得出色 雖不是大富大貴,也算是衣食無憂。10前就有車有房有別墅。。雖然身為生意人,但大哥潛心向佛, 從來沒有在外麵拈花惹草。嫂子在國內是也幫忙打理生意,夫唱妻隨,一直是周圍人羨慕甚至眼紅的對象。三年前為了兩個孩子決定移民加拿大。落地後直接現金買了一個house, 一家人過得其樂融融。偶爾有點小摩擦也很快就解決了。

一年半以前大哥因為國內生意需要,隻身一人回國。但每隔三至六個月他總是會去加拿大跟老婆孩子團聚。情況看上去都很正常。一個月前嫂子帶兩個孩子回國,夫妻感情看上去也很正常。一周前她帶了大女兒會加拿大,把小兒子留在中國說讓他補習功課。不承想昨天晚上她打電話給我大哥說她要離婚,已經向法院遞交了申請。大哥聽了恨震驚,說他現在飛過去,大家坐下來談談。但嫂子不讓,還說如果他過去她就要報警,告他騷擾。

現在一家人都愁雲慘霧的, 我人在英國,也鬧不明白加拿大的法律到底對這類事情是怎麽規定的。如果我大哥現在去加拿大,他有沒有權利回自己的家?在他們沒有離婚前房子應該是他們共有的。在加拿大的朋友如果知道這類事情的請給點建議。 多謝多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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