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boby123和單身老貓說的,一個16歲的人偷竊不會對其今後有太大的影響.反而不認錯是可怕的.不管有什麽理由.人必需知道有些事是違法的,是絕對不能做的.另外我相信警察和檢察官什麽的一定遇到過很多這類事,就算美國警察傻吧,他們也一定很有經驗.如果讓他們發現你撒慌,恐嚇會把一個簡單的事複雜化了.做為成人,做事不能憑想當然.很多時候事情不是所想的那樣.象這個案子,不是你認為警察發現不了就發現不了的.當然隻承認做過的事.這是毫無異議的.16歲還有長長的未來.不要因為成人的一念之差,而毀了孩子.
單身老貓和boby123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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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不是在爭誰對誰錯,他小孩肯定是做錯了的.我們再討論的是法律上怎 -east666- ♀ (0 bytes) () 09/28/2006 postreply 07:44:53
• 怎麽做是對當事者最有利的. -east666- ♀ (0 bytes) () 09/28/2006 postreply 07:45:24
• Ever heard about obstruction of justice? -beiyunshan- ♀ (0 bytes) () 09/28/2006 postreply 07:56:31
• 還不至於吧?叫你的當事人不要先承認有罪算是嗎? :) -east666- ♀ (159 bytes) () 09/28/2006 postreply 08:20:47
• 單身老貓和boby123的辦法是對當事者最有利的,而east666的辦法對當事 -pppppppp- ♀ (485 bytes) () 09/28/2006 postreply 08: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