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常同意你對你兒子的教育方法.問題你有點看事情個人化了.

首先誰也不會去把你3歲的兒子推上法庭作為"SHOP LIFTING" 來CHARGE.這給樓主女兒16歲是不可等同的.其二,就算你兒子是16歲,一個小玩具的金額不會大到被帶上法庭被CHARGE的.而樓主女兒麵臨的可能是較大金額,而且多次偷竊.(在沒有任何證據下的ACCUSE,當然不包括最後那次被證人看到).
所以我覺得我給你是牛給馬談,根本就不是同一回事.浪費時間的.不是看你自我感覺特好,對中國蠻有成見的.我還真不想給你多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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