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了合同就要履行?

如果將來為競爭對手工作,公司當然可以告,不然它吃飽了撐著和你簽啥合同。

俺LG被公司告過,但去的第2家公司氣比第1家粗很多,而且第2家在要他之前知道有此合同。在開始5個月裏,上家不知情,所以沒事;後來上家知道後,告上了法庭,這時第2家出麵付錢庭外和解了事。所以說你要事前告訴第2家公司有這合同的存在,萬一被告由他們負責解決。如果你值的話,公司會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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