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也在淩晨四點把警察叫來了,唯一的區別是

當警察問她有沒有回打老公時,她老實地承認有。警察也沒有辦法,雙方都動手了,隨便記錄了事。都是小事引起的,事後想想真沒必要動手,忍忍就過去了。當時還嚇得要死,以為會影響綠卡。總之,在美國不易,夫妻間多商量,有矛盾不要激化,一方先讓步,事後再平心靜氣解決。婚姻總是要互相容讓,互相適應,所謂的磨合吧。

老婆和我同讀此文都有所收獲,感謝分享。能不離還是不離,拿此事好好教育她,從文中感覺對她還是有感情地。祝好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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