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規定第一次買房down payment 不超過房價30%可免去交易稅.
我去年買房請了一位律師辦理過戶手序時他也沒和我解釋清楚(我當初並不知道這項policy), 而且我明明是超過了(我的downpayment超過了30%一點點), 他幫我填寫房產資料時也填錯了. (房產資料上寫我mortgage 了100%, 當然應交的交易稅為0).
今年政府來信告訴我根據我的銀行資料, 我應補交交易稅 $4300. 我打電話問這個律師為何當初這樣填, (他如果填寫正確的話, 我當時還是有時間和我的銀行調整我的downpayment, 以免去交易稅), 他堅持說他是根據銀行的指令填寫的, 但我的銀行資料上很清楚, 他的難道看不懂? 銀行給律師的資料和給客戶的資料可能不同, 我現在要求看一下銀行給他的資料, 他的助理一會兒說銀行給他的資料不可提供給我, 一會兒又說他在休假, 要一個月回來後在聯係我.(我感到他們在故意拖延我)
我認為是這個律師的疏忽造成我的損失$4300, 我想去起訴他, 但有點擔心我的英語不行, 請律師這點錢又好象不值, 我想聽聽各位大師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