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這位摟住反反複複的折騰了幾個月,終於想清楚要離婚了

也終於在法壇發帖子了(看見你在親壇的貼,哪裏的姐妹罵你都罵不醒,嗬嗬,如今事實給你教訓了吧)。
勸你別胡思亂想了,找個好律師是正經事,這網上討不到啥好主意,最終還是要自個邦自個。爭氣點八,別為了5鬥米又折腰了。你那個老公,不仁不義,和他打官司你肯定不吃虧,就看你的能力和毅力了,不摞他3層皮已經算放過他了。嗬嗬,男人要在北美離婚可真是昏了頭,瞎了眼。也不顛掂掂自個的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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