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找了公寓經理,問是否能給我提供臨時住處,他說不行。說臭蟲是我室友帶來的,而且說我私自招室友是非法的。租房合同沒有室友的名字。連這都不滿足我,何況要求賠償? 今天又來噴藥,他們沒有找到蟲子。他說會控製的。我覺得問題是我7月28號就報告有蟲子,PEST CONTROL 的人來噴了就走了,他們知道這種蟲子,根本沒有隔3-4天再來噴,強化一下。到8月21號,蟲子又繁殖多了,我又打電話,他們才來噴藥,沒有安排計劃。如果早安排噴藥,事情不會這麽嚴重。我還沒提要賠償,這個經理就用我私自招室友來威脅我。我該怎麽辦?真是煩死了!!!!!!!!老貓快來幫幫我呀!!!!!!!
老貓,發現臭蟲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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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之前的房客沒有出現過臭蟲,你自己一個人住也沒有這個問題.
-east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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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06 postreply
12: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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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 r in a losing battle
-zhu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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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06 postreply
13:4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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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老貓,發現臭蟲續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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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9/2006 postreply
14:1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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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回複:老貓,發現臭蟲續 (圖)
-苦惱人在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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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30/2006 postreply
13: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