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兒子今年16歲,他每天晚上8點-10點在社區體育館玩籃球。上個星期四晚上,正在玩籃球時,一個比他高一年級的白人男孩子突然衝後麵抱住我兒子向上輪了好幾下,企圖把他摔倒,並用拳頭大打出手,我兒子4年前在國內就學過散打,要說反擊不在話下,但他是個善良溫和的孩子,從不跟人打架。因為不知道在加拿大這種情況下,應該怎樣做,所以他隻是防著對方,沒有還手,結果很吃虧,頭上好幾個大包,眼下一塊淤青,還流了好多的鼻血。後來老公call了911,警察找了2個證人寫了證詞,我們帶孩子去警局拍了照片,第二天,警察告訴我們,那個行凶者是個有暴力前科的人,並且懷疑他自己打了自己的臉一下,好大的一個包,他當晚打的,想誣賴是我兒子先動的手。最後,警察說禁止他到體育館去,不許走近和我兒子說話,如果他違反我們可立即報警,他會被加罪。我想問問大家,1 在國外,如果有人無緣由的打你,你要不要還手?2 我要不要上法庭,要求精神賠償?要知道好幾個孩子(大都是白人,隻有兩個中國人)在那玩,為什麽他選擇我兒子下手,這是我心頭久久揮之不去的陰影
無緣由的吃一悶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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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前兩個想法我覺得都靠譜, 您想不想追究他的民事責任您自己可以決 -壞小貓貓- ♂ (236 bytes) () 08/25/2006 postreply 15:54:36
• 回複:您前兩個想法我覺得都靠譜, 您想不想追究他的民事責任您自己 -太難了87678- ♀ (94 bytes) () 08/25/2006 postreply 18:40:49
• 老貓的意見呢? -太難了87678- ♀ (0 bytes) () 08/25/2006 postreply 18:47:20
• 回複:老貓的意見呢? -單身老貓- ♂ (757 bytes) () 08/25/2006 postreply 20:5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