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住在BOSTON北邊的一個大的公寓樓。
住在隔壁的南美人經常開PARTY,11點左右以後才開始,一直到淩晨兩三點鍾。 鬧出很大的噪音。向RENTAL OFFICE 反映了幾次都沒有改善。
前天打電話報警,警察來讓他們關掉音樂。可笑的時警察警告他們後馬上就來敲我的門,告訴我他們已經停了。這不是明顯地告訴他們是我們報警嗎。如果這幫人報複怎麽辦?
昨天晚上又在大聲地鬧。很多人跑到陽台上大聲喊,聊天。
像這種情況,RENTAL OFFICE是否有責任采取特殊措施?我們是否有權要求搬出去而不要交納賠償金(如果提前搬家要交兩個月的房租)。
請教單身老貓 --謝謝!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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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衣店有責任在收件時檢查有沒有洞。
-吃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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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006 postreply
12: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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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請教單身老貓 --謝謝!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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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006 postreply
17:5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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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單身老貓!!!!
-Ted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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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0/2006 postreply
19: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