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覺上你是一個不夠果斷和很猶豫的女人,理由如下:
“來美國之前我就懷疑他在外麵有女人”,=為什麽還為他生小孩?
“他要我把孩子留給我父母帶,而我和他帶著他和以前的女友生的孩子(他們沒結婚)。我也同意了”=為什麽這麽偉大?
“後來我又生下了兒子和我們一起生活(在我的一再堅持下)”=為什麽還為他生?
“在兒子才幾個月的時候他有一天告訴我他在中國有個女人懷了他的孩子馬上要生產了,讓我接受他們。”=為什麽能忍受?
......???在我來看這一切我都不能理解,但是一切已經是事實,你還是要麵對,如果你還在上學的話,不可以向政府申請STUDENT LOAN的嗎?如果你有兩個小孩的話應該可以拿到不少的BURSARY才對?對不起,我不清楚在美國那讀書的情況,我想應該加拿大不會跟美國區別很大,你要多點留意政府給你的BURSARY與學校可以申請到的BURSARY,另外,不要老把小孩往國內送,因為小孩這麽小被送來送去,他會從小就對周圍的人與世界都沒有安全感的,以你的情況應該可以申請CHILD CARE SUBSIDY(多點問別人這方麵的信息)。
還有一個建議,你應該在讀書的時候多點找機會去找工作,不一定要到畢業後,讀完書出來沒有任何工作經驗是很難找工作的。我是把專業課讀得差不多就出去找工作,先在政府統計局裏做VOLUNTEER,然後留下來做PARTTIME,現在一邊把剩下的讀完一邊工作。不要放過任何可以工作的機會,哪怕是VOLUNTEER也是經驗,我看過很多人急著把書讀完卻找不到工作的。good luc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