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麽做很不地道

不辦辭職手續,不交接工作,一走了之。是很不好的,將來很可能自食其果。

我的一位大學老師,公派留學,作訪問學者。這邊已經拿到很好的Offer,
但他還是按期回國,交接工作,賠償學校公派留學所有的費用,辭職,然
後再出來。讓人敬佩。

若說得不對,請別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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