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一下那次看病大概花了一千多,這大概是需我自己擔負的那部分,就寄了支票過去。沒想到過了兩天討債公司又來信了,讓我再pay那$1400多,我這才知道醫院沒用我提供的醫療保險信息(我老公公司cover我)而且同一天看病,同一家醫院出現兩個賬單。(就是說這兩個賬單都應該保險公司pay)。我處理了第二個bill,第一個已經pay了的那400多,就不知道該怎麽辦了。有高人能指點嗎?
我幾個月前收到一討債公司的信,$400多,說我沒pay醫院的bill,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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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包子打“惡”狗──有去無回!自認倒黴吧。下次記得搞清楚再付錢!
-Bo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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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06 postreply
14:2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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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認栽了。我是看見討債的就害怕,發現這裏竟有人不理他們。
-街西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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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3/2006 postreply
14:5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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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莫要怕討債公司。北美的法律對討債公司的約束
-yoga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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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4/2006 postreply
10:3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