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經沒什麽意義, 怎麽著都是用納稅人的錢供著, 還不如幹脆來個無罪釋放, 或者上次就判死刑立即喀碴掉. 當時在我們這裏的報紙有個專題討論, 好多都提議死了死了的, 有個讀者提議美國的司法部門應該向中國學習, 這樣的案子在中國絕對不早就喀碴啦. 隻可惜這是米國, 一切玩弄於律師/法官的股掌之中.
她的律師玩得很好, 在這方麵很有名氣, 現在判有罪無罪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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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給她供這樣的大律師?
-天蠍座福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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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06 postreply
21:1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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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清楚, 反正不是她自己或者家人. 有的律師對特定案子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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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6 postreply
10:2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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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是美國玩得起這個遊戲。中國沒錢,玩不起。
-boby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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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2006 postreply
21: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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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身關精神病院應該是比死刑更可怕的懲罰,甚至超過監獄中的
-xiaobai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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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6 postreply
00: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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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這也是當時有人解釋說不判死刑的理由. 米國就是
-s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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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2006 postreply
10: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