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房子在你們名下,就問房主(manager)要鑰匙,你們進去把他的東西全扔出去,就當搬了,反正這朋友是早就做不成了,再不趕走他,這錢隻會越欠越多,6000是肯定打水漂了。。。 這樣他是和你們有矛盾,和公寓沒關係,他還能告你們:怎麽告?這房子本來就在你們名下的。。 如果不想那麽僵,那就先商量讓他搬到你們自己家,我看他否則是絕對不會搬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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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個餿主意
所有跟帖:
• good idea!先把東西扔出去或搬到你家,立刻退房。讓他和你打官司。 -街西狗- ♀ (0 bytes) () 07/28/2006 postreply 13:45:00
• 不餿——隻有這招了,否則會破產的 -abc2008- ♀ (0 bytes) () 07/28/2006 postreply 20:02:21
• 有一條要注意。 -happylittlewoman- ♀ (110 bytes) () 07/28/2006 postreply 20:56:19
• 有道理 -jojo1971- ♀ (0 bytes) () 07/29/2006 postreply 08: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