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房子在你們名下,就問房主(manager)要鑰匙,你們進去把他的東西全扔出去,就當搬了,反正這朋友是早就做不成了,再不趕走他,這錢隻會越欠越多,6000是肯定打水漂了。。。 這樣他是和你們有矛盾,和公寓沒關係,他還能告你們:怎麽告?這房子本來就在你們名下的。。 如果不想那麽僵,那就先商量讓他搬到你們自己家,我看他否則是絕對不會搬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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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個餿主意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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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od idea!先把東西扔出去或搬到你家,立刻退房。讓他和你打官司。
-街西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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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2006 postreply
13: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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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餿——隻有這招了,否則會破產的
-abc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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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2006 postreply
20: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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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條要注意。
-happylittlewom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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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8/2006 postreply
20: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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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jojo1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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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2006 postreply
08:4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