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很欺負人。但是這個論壇主要是討論一些大家可以

回答的問題,或者非常普便的問題。這個帖子好象和法律谘詢沒有太多關係吧。感覺樓主也隻是陳述了事件,雖然我看了很氣憤,但是不知道從法律上可以怎麽討論。樓主不要太激動。如果樓主是想問問大家意見,可以一起討論。

老貓真的是個好斑竹。他頂的,主要是看大家回複的人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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