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決定收手。請另外一位華人律師,自己做大部分的決定,讓華人律師光做paper work,不必代表我出庭。估價可以三千元以內搞定。是個二十年經驗的比較有愛心的台灣律師。
至於這個美國律師,我已經去信抗議。要他給我免費時間一條條解釋費用出處。幸好我英文還可以,不可以讓他對外國人這樣砍殺了。
我的小孩如果長大了當律師,我一定要他幫助人,不要濫收費用。多多積德修福!
謝謝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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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是啊!謝謝老貓大善人!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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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06 postreply
20:4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