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的建議是您
(a)等個幾天看看有沒有任何事,根據您的描述對方車子的損壞應該不是很嚴重,所以有可能沒有什麼事,當然hit and run是crimial charge是無可爭議的的,您的行為也是非常錯誤的,但是依您的描述這種情況,車主有可能即使不爽也隻能自認倒楣了。
如果您真的心中有愧,主動將這個case報到您的保險公司,但是不要說您hit and run,,隻說您沒有等到車主,對方也沒有與您聯絡 (誰說路邊的風不會意外的將您留下的紙條不小心吹走了?)
所以您希望主動建立一個services case for this car owner.
這樣將來如果真的有人追究起來,因為您已經報告給您的保險公司所以不算是hit and run (希望您仍然記得對方車牌的號碼不論是全部的號碼或是部份的號碼,否則這個方式就不能使用),重點是如果沒有人要求索賠您的保險也不會增加,但是也cover了您的錯誤。老貓個人的估算是您應該沒有事。
ps:
不要立即照老貓的建議做,看看其他網有的意見再說。
事情已經發生了急也沒有用 !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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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複:事情已經發生了急也沒有用 !
-sun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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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06 postreply
12: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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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最關鍵是,我好象不能確定是哪輛車:(555
-擔心後悔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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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1/2006 postreply
12:1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