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我認為你不需要擔心任何事情。

回答: 我要找證人去警察局以示清白嗎?jun212006-06-22 05:59:10

(a)您大概無須急著找到證人證明不是您的錯,然而您最好開始將所有的事做一個written report,趁著記憶尚清楚將時間,地點,經過都寫清楚,將來如果有事,不會因為事過境遷而有所謂前後不一至的問題。

(b)應該與該警員的所屬單位聯落,取得一份警方的報告 (不一定會release給您,因為警方可能認為沒有事所以也沒有所謂的事故報告所以不給您也無需緊張)

(c)聯絡您的保險公司,告知整個事件,避免任何不必要的麻煩,您的問題不在於警方,在於對方,如果對方反咬您一口,您會有些麻煩,所以應該先報告您的保險公司。
(這點老貓有所保留,所以要不要做,在於您,不做應該也沒有關係)

在美國老實說這種好人不能做,除非您是醫學專業,同時擁有合格的執照,通常您最多能做的是call 911,當然您是好人,老貓對於您做好人但是遇到這種情況深感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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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剛拿到注冊護士執照,真後悔去幫他, -jun21- 給 jun21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2/2006 postreply 09: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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