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I know this is not your emergency, so you say that!

回答: 我覺得你有些地方做得不太對Jamesxu2006-06-21 09:28:42

生命本來就不公平,所以基本上這就是為什麼須要有法律來維持社會規範,很不幸,您所麵對的問題,在法律上您的做法,就法律條文而言,法律並不支持您的想法,(,30天的期限是於法有據,您不能自創一套法律,隻要您認為合理就好,這是不可能的) 所以唯一的方式是就整件事件上雙方的互動來研究,看看在執行的過程中是否合法合理,很不幸,最終的裁判權不在於您,(重要的是法外不外乎人情,所以終審的法官有全在法律準許的範圍內做出適當的噴判決,所以您應該訴求法律來解決,一在重複已知的世實並不能幫助您,重點是您應該平靜下來仔細考慮下麵應該如何做,基本上對方表麵上是很有理,但實際上在執行的過程中確實有一定的問題,如果您真的不服,應該聘請專業的律師真正上庭一搏,不要再讓您的怒火沖銷您的理智,法律是鬥智不是鬥氣。 言盡於此,希望您能聽取老貓的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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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completely agree with you, Thanks again. -freecall- 給 freecall 發送悄悄話 (25 bytes) () 06/21/2006 postreply 12:00:46

You are nobody, just pay it and make yourself rich later -mustang2007- 給 mustang2007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6/21/2006 postreply 14: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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