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請教各位哥哥姐姐,這樣可行嗎?

來源: 單身老貓 2006-06-19 07:53:02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841 bytes)
您所問的問題的答覆請見移民局官方網站的答覆
http://www.uscis.gov/graphics/howdoi/spouselive.htm

同時有關他需要去她那裏跟她生活嗎的問題,老貓的建議是為了防止移民局懷疑這是"假結婚真移民",他是必須與她共同生活。
同時因為這個婚姻應該是在加州登記,將來如果離婚時(當然老貓並不是詛咒兩位朋友,隻是雙方的年紀都太輕,老貓真的很懷疑雙方都了解婚姻所需要麵對的責任與代價),這個先生(或是太太)在經濟上可能會付出相當的代價(詳細的情況請見老貓有關加州離婚的舊帖)更不要說一個失敗的婚姻對個人情感上的打擊,所以老貓會勸這兩位朋友千萬不要把婚姻關係做為移民的一種工具真的應該考律清楚。

ps: 如果真正相愛,其實未來有許多其他的方式兩人可以在一起
(k visa 就是一種方式)

Also, please read this page
How Do I Become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While in the United States'
http://www.uscis.gov/graphics/howdoi/legpermres.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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