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如果賣主你一直找不到, 你怎麽辦?
既然, 找到和找補到, 都要去DMV(或者在TX是DOT)自己要去交一個FORM去聲明免除自己對那倆車的責任。那要求賣主一起去OFFICE幫手續, 有無實現的可能? 那將意味著你隻能在辦公時間賣車。更何況真正答應這個條件的賣主不多。
既然可以去OFFICE交一張表, 就可以辦妥, 為何還有留著保險?
別人買主轉不轉TITLE, 這個不是賣主的責任。
所以, 你的建議很差。
STP, 請進。
所有跟帖:
• 回複:STP, 請進。 -stp- ♂ (588 bytes) () 05/31/2006 postreply 15:18:39
• 抱歉我不清楚加州的情況, 你可以到CA的DMV網站看看. -stp- ♂ (35 bytes) () 06/01/2006 postreply 08:2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