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人支持你的全盤想法,比較全麵和周到,而且預先考慮了被拒後的其它方案,這樣比較主動。
提醒你一點,你所有的選項千萬不要一股腦兒地全抖落出來,要向賴昌星(他的律師)學習,一次抖落一點兒,反複交涉,攪得他心煩意亂的時候,再適時地、出其不意地多抖落一點兒,打他個措手不及,目的是讓他頻於接招,顧此失彼,亂其方寸。打個比方說,賴的律師要是一下子把他的招數全使了出來,賴早就被遣送回國了,可這不現在他又抬出個聯合國反酷刑委員會來,讓他又能多熬幾天。:)
我不知道你該不該給談話錄音,但提醒你一條,如果你要錄音,一定要事先告知對方,否則錄音行為是違法的,將來也不能作為任何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