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有一個問題:八萬到十四萬應該是起薪吧?一般工作四五年以後情況怎樣?
另外,如果真的名校的前20%才有工作,那其餘的80%和非名校的怎樣?沒工作嗎?
另外,一周工作85個小時可能也有點誇張吧?我的意思是:85小時應該來源於按小時計費的方式吧??我們的工作是拿年薪,所以一周工作時間40小時。如果我也能小時計費,我也會工作85小時。嗬嗬。
我不是質疑您說的事實,我隻是想試圖理解一下其中的原因。眾所周知律師在美國是高薪職業法學院也是眾人向往。如果真是象您說的就業前景這麽不好,工作超時並且年薪也很一般,為甚麽人人都很向往?
另外,您說的年薪應該不包含記時收費、BONUS等等?是嗎?
多謝您的回答。
多謝!辛苦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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