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問題問得很籠統所以老貓隻能回答如下
(a)您必須在當地住滿固定的時間,一般是六到十二個月(各地規定不同)
(b)您可以到您所在county的法院索取所需的表格申請要求離婚,但是在大部份的州您必須是無過失的一方或是雙方都同意離婚。
(c)大部份的州在您file申請之後,都要求您要至少有一段"冷靜"的時間,也就是一般所謂的分居,通常時間為 六到十二個月
(一般是一年),等到時間期滿,如果你們雙方對於財產的分割與子女的監護全都沒有問題,可以將您們的協義經公證簽字之後交給法院,法院會安排您與對方一起出庭,在法官詢問您們雙方對於協議都沒有爭議之後,會給您們一個判決,通常您的離婚到此正式生效。
(請注意這隻是一個非常非常基本的情況,基乎每一個離婚的案件都有所謂不可遇期的問題,個人的建議是您應該諮詢律師的意見,或是您應該大公立圖書館找一些相關的書籍參考一下。
最重要的是,或許您應該給您與您的配偶一個機會,尋求專業的婚姻輔導,希望藉由輔導能夠幫助您挽救這個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