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一個例,如果您讀的是所謂的語言課程 (ESL Program),您會發現許多的老師都隻有BA 的degree, 基本上老貓不認為您的學校違法雇用隻有學士學位的人擔任講師,基本上隻要係裡沒有意見,應該就沒有問題。
同時據老貓了解,基本上美國教育部隻管到高中的教師資格,大學的部份是由各校自行決定,州立的大學基本上對於教員的僱用還有一個基本的要求,不過對於一年級的基礎學科有時是由研究生擔任,通常從上課到評鑑成績都是由學生擔任,至於私立的大學基本上沒有任何法令可管。
事實上以老貓任教學校的科係,17個教員中,隻有9個人有碩士或碩士以上的學位,但是與您的學校不同的是,我們每一個人都有至少十年或是十年以上在這一個行業中的工作經驗,所以您所遇到的情況雖然不過份但是老實說您的學校也太馬虎了,老實說,您如果要提出訴訟base on這個講師沒有教授的資格,基本上除非您的州有特別的規定,老貓不認為您可以build up一個case, 所以在您提出訴訟前應該先到您所在州的教育部門將您州對於高等教育教師任用資格的規定弄清楚。
至於您將中國的大學教師任用製度與美國相比,就好比拿蘋果與橘子相比,是不能相比的,國情不同,當然任用製度當然有差異,至少來到這個國家學習當然應該入境隨俗遵照這個國家的製度,當然如果您真的不喜歡這邊的教學方式,您可以向學校反應,應該不至於需要以訴訟做為處理這件事的一種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