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見

來源: 小胖媽 2006-05-19 12:12:04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402 bytes)
我個人覺得你要回老二的可能性很大,

1。 在孩子幾個月時,拿刀指著老二威脅她的性命後你無奈報警求助。如果能找到這方麵的記錄最好
2, 孩子從小跟你過,

法庭判孩子的撫養權歸屬是以對孩子成長有利為先決條件。
另外對於這樣的惡人,1。你的防他,2如果打了孩子,不管孩子對錯,你可以立刻報警,借機帶孩子離開。

還有我不知道你為什麽不可以自己起訴離婚,為什麽一定要他當原告?還有你有點優柔寡斷。

所有跟帖: 

回複:淺見 -苦命人- 給 苦命人 發送悄悄話 (149 bytes) () 05/19/2006 postreply 14:43:42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