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就是他根本就沒有說清楚。這就是為什麽在上麵我說他問的全是不成問題的問題。
我想他問的是他女友在OPT開始之前可不可以同公司簽約,還是必須要在OPT開始之後才可以簽約?說句大白話,這不是廢話嗎?而你詳細地給他解釋了如何才能在OPT開始之前“合法”地為公司工作,然後在OPT開始以後再從公司合法地領薪水。似乎有些白白浪費了你的時間。
至於二一個問題嘛,你再仔細琢磨琢磨他的話,看他想問的到底是什麽。反正我覺得他問的又是一個顯而易見的、簡直無話可說的問題──口頭承諾好還是書麵承諾好,有人願意給你書麵承諾,又是在合法的情況下,誰會覺得口頭的好呢?──然後你是不是會覺得你又在浪費時間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