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確實是沒有後悔藥,但是,既然事情還沒有發展到不可挽回的地步,先就灰心喪氣了倒也不必,你不去努力了又怎麽能夠盡量爭取最好的結果呢?
你們此時首先要做的有:
一、在與該車主見麵的時候,態度誠懇地解釋事情經過,但不要試圖說服,更不要企圖利誘對方在法庭上為你做偽證(這樣的案子是公訴,由檢察官代表人民(PEOPLE)來起訴你,在法庭上對方是作為證人出庭的)。老貓的提醒很對,也不要企圖與對方“私了”──因為現在的狀況已經不可能“私了”了,除非你們當時給對方車上留了條子──一切的經濟賠償由保險公司來處理。隻要你們能給對方留下一個誠懇可信的印象,你們就可以寄希望於對方的證言不會為難你們了。
有一個特例,如果對方也是中國人,那我倒是建議你可以把話挑明了,你向對方誠懇地道歉,然後請求對方在作證時放你一碼,大家都是同胞,動之以同胞情通常都可以獲得對方的原諒,和得到進一步的幫助。我有個朋友的車在公寓旁邊的停車場裏被撞了,撞的人也跑了,他報了警,還廣而告之,發動了群眾一起來找線索,揪出那個肇事者,最後在鄰居的幫助下,警方找到了肇事人。在警方和我朋友及那個家夥一起對質的時候,警察也嚴厲地指出那個人是LIER,是HIT AND RUN。後來,那人又找我朋友求情,百般懇求之下,我朋友善良心軟,知道公事公辦的結果對那人很不利,就放過了他,在法庭上適當地做了一些有利於他的證言──撒謊是絕對不可以的,但你一定也能明白同樣的話,你怎麽說出來在別人聽來的效果卻是大不一樣的──最終那個人獲判無罪了。
二、找律師,找律師,還是趕緊找律師。如果這麽重要的事情你們都不找律師,那你們以為什麽樣的事兒才需要律師的幫助?關於怎麽找律師我前麵已經說過了,這裏就不重複了。
你們要多方努力,事情還是有很大可能有很好的結果的。直到事情真正結束以後,任何事情都還沒有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