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是是否該賠償給我的保險公司,(因為他們一直在支付我的治療費用),律師和保險公司的意見不一樣。我擔心拿著律師費用後的賠償,剩下一點點不知道能不能支付可能的後遺症,甚至還不夠賠我的保險公司。舉個例。100元的費用,其中30元的治療費,那我拿到的賠償是30*3+70=160。律師拿了160*33%=53.33元,我拿106.67,賠償保險公司支付的費用100元,我不就剩下6.67元了?
請各位大俠高人指教。
當時也是朋友給的相同的理由,所以請的律師。
所有跟帖:
• 看你和律師的合同, 上麵怎麽分配就怎麽分,一般個人 -stp- ♂ (137 bytes) () 05/15/2006 postreply 20:47:07
• 何謂“各CLAIM各的“? -happylittlewoman- ♀ (188 bytes) () 05/15/2006 postreply 20:56:08
• 就是你委托律師代表你, 保險公司自己向對方保險公司要, 按說 -stp- ♂ (116 bytes) () 05/15/2006 postreply 21:09:45
• 謝謝。Good night. -happylittlewoman- ♀ (18 bytes) () 05/15/2006 postreply 21:15:40
• 回複:當時也是朋友給的相同的理由,所以請的律師。 -NoIDYet- ♂ (30 bytes) () 05/16/2006 postreply 10:02:21
• 是我的健康保險公司問我要錢,一直都是它在負我的治療費用。 -happylittlewoman- ♀ (0 bytes) () 05/16/2006 postreply 12:43:48
• 是這樣, 保險有索賠順序, 對方保險第一, 你的健康保險公司 -stp- ♂ (56 bytes) () 05/16/2006 postreply 14:20:36
• 回複:是我的健康保險公司問我要錢,一直都是它在負我的治療費用。 -NoIDYet- ♂ (284 bytes) () 05/16/2006 postreply 15: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