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餐館當時簽約時,跟房東簽約5年, 當時有另5年的OPTION,但是是在當時(5年後)的市場價上再每年長2%,所以我沒有要這個OPTION,太貴
現在聽說STARBUCK也看中了我這個店,正和房東談. 我想知道,到了5年合約結束,我是否有優先權續約? 在什麽條件下房東可以不跟我續? 我知道美國法律是保護承租人的.但是我應該怎麽做才能不被房東要挾呢?
謝謝回答!
請教關於餐館合約續約之優先權的問題,謝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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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租期內你受保護但過期後是公平競租(如果有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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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2006 postreply
11:3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