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本不存在“可以現在趕走嗎”的問題,你跟她沒有租約,也就是說你也沒有義務讓她住在你家裏,她根本就沒有權利住你家,你又不認識她!你想什麽時候趕就可以什麽時候趕!我一個朋友,家裏住進來一個非常不講道理的房客,沒住多久大家就都受不了了,後來他本人同意月底就搬出去,結果到最後那天還羅裏羅嗦就是不出門,她丈夫就幹脆把這人的行李都扔出門外去,不是他不人道,實在是有些房客非常討厭,就象你不幸遇到的這位雙碩士學位的女人一樣!對付這種人隻有用硬辦法,退讓心軟是沒有出路的!趕快行動吧!
這種人你還不趕走,你瘋了?!
本帖於 2006-05-10 20:34:19 時間, 由 編輯